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導管敷設。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51348-2019中,第8.1.6條 在有可燃物的悶頂和封閉吊頂內明敷的配電線路,應采用金屬導管或金屬槽盒布線。
該條內容為強制性條文,有可燃物的悶頂和封閉吊頂這些封閉空間內的配電線路一旦發生火災,不易被發現,容易造成火災蔓延。此處可燃物包括:木結構、木吊頂板、PV吊頂板、泡沫吸聲板、PC聚碳酸酯板和膜材等。因此,要求在這些密閉空間內應采用金屬導管和金屬槽盒布線方式,這是為了保證防火安全釆取的措施。
在電氣設計過程中,如遇到此類有可燃物的悶頂和封閉吊頂內,需要配管配線需采用金屬導管或金屬槽盒布線,避免采用塑料PC管。
有些項目遇到甲方提出省成本改塑料管,可截圖此規范進行提醒,視為違反強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