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業主家被盜時,物業沒有盡到小區安全防范的義務,物業怎么賠償根據物業具體過錯大小而定。這一點其實按照實際判斷就能夠明確,如果實際中物業不肯承擔較重的責任,建議業主就是聯合被盜損失的幾家業主,找物業協商,要協商不下來的,那就只有收集足夠的證據向法院起訴。例如,物業幾乎沒有進行安全防范工作,那么物業可能需要賠償絕大部分的損失。
如果在業主家被盜時,物業已經盡可能做好小區安全防范的義務,那么物業可能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或只承擔極小的賠償。這一點是跟上面相反的,當然,若是對賠償分配仍然不明確的,建議也可以直接找法院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