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店客房區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觸電、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其他傷害等。
二、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1)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疏散通道堵塞,未設應急照明、緊急疏散指示標志。
(2)未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消火栓、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或消防設施不能正常使用。常閉防火門損壞,日常不能呈關閉狀態,火災發生時可能導致事故擴大。
(3)游客在酒店房間內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熨斗等;住客躺床上吸煙;違規使用明火。
(4)電氣開關無防護罩、無漏電保護裝置、電氣線路無良好的絕緣,電氣設備裸露帶電部位無保護措施。使用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插頭、插座。
(5)酒店易墜人位置無安全護欄或安全護欄高度不足。
(6)地板濕滑,人員摔傷。
(7)用濕布擦拭未斷電的用電設備表面導致觸電事故。
(8)住客淋浴浴室未設置排風裝置。
(9)住客如果有高血壓或者飲酒后洗浴。洗浴時間過長,水溫過高,可能導致人員窒息。時,調試水溫過高,導致燙傷。
(10)客房未設置呼叫器,如果發生緊急情況顧客無法及時聯系到前臺,可能發生不必要的事故。
三、安全管控措施
(1)嚴禁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
(2)按要求配備消防設施,并經常性檢查維護,保證消防設施正常使用。按要求保證防火門的有效性,除火災時可自行關閉的防火門外,要求保持常閉,不得上鎖。
(3)嚴禁游客在酒店房間內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熨斗等,禁止游客躺床上吸煙。
(4)電氣開關安裝防護罩、采用帶漏電保護的電氣開關、電氣線路有良好的絕緣,電氣設備裸露帶電部位有保護措施。使用安全的插頭、插座。
(5)酒店易墜人位置設置安全護欄,并保證安全護欄的高度。
(6)房間浴室配備防滑墊。
(7)嚴禁用濕布擦拭用電設備表面。
(8)浴室張貼“小心燙傷”等警示標識。
(9)浴室設置排風裝置;浴室張貼:“飲酒者、高血壓者不易長期淋浴”
(10)客房需設置呼叫器,并定期檢查其是否可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