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外墻的腳手架的搭設高度在25米到50米之間,我們需要對腳手架整體的穩定性要繼續加強,比如在它的縱向面連續設置,同時還需要增加橫向剪刀的幀率。如果搭建的高度已經超過了50米,需要采用雙立桿進行加強,同時還需要分段進行卸載負荷,要保證它的承受力在安全的范圍之內,并且還需要將這段腳手架轉向懸挑梁。
鋼管外墻腳手架搭設規范要求
1、腳手架負載不得超過260kg/m2,經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使用中應經常檢查與維護。負載超過260kg/m2,或形式特殊腳手架應進行設計。
2、鋼管立柱應設置金屬底座,對地質松軟基礎應墊木板或設掃地桿。
3、腳手架立桿應垂直,垂直偏斜不得超過高度的1/200,立桿間距不超過2米。
4、腳手架兩端、轉角處及每隔6-7根立柱應設尖刀撐與支桿,高度在7米以上無法設支桿時,豎向每隔4米,橫向每隔7米必須與建筑物連接牢固。
5、腳手架外側、斜道、平臺設置1.05米防護欄。鋪設竹排或木板時,兩頭必須綁扎牢固,嚴禁不綁扎就投入使用。
6、在通道與扶梯處腳手架橫桿應加高加固,不能阻礙通道。
7、挑式腳手架一般橫桿步距1.2米,并要加設斜撐,斜撐與垂直面夾角不大于30°。
8、為了防止架子管受壓彎曲扣件從管頭滑落,各桿件相交伸出端頭均大于10厘米。
9、腳手架搭設地點如有電源線或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安全距離規定,搭設與拆除時采取停送電措施。
10、腳手架驗收時,應對所有部件進行外觀檢查,并實行驗收及掛牌使用制度。
11、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對架子管、扣件、竹排、鐵絲進行檢查,架子管嚴重彎曲,扣件嚴重腐蝕、裂紋,竹排腐爛的必須報廢,不得使用。
12、禁止將腳手架直接搭靠在樓板的木楞上及未經計算過補加荷重的結構部分上,或將腳手架和腳手板固定在建筑不十分牢固的結構上(如欄桿、管子等)。
13、腳手板和腳手架相互間應連接牢固。腳手板的兩頭均應放在橫桿上,固定牢固。腳手板不準在跨度間有接頭。
14、腳手板和斜道板要滿鋪于架子的橫桿上。在斜道兩邊、斜道拐彎處和腳手架工作面的外側,應設1m高的欄桿,并在其下部加設18cm高的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