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建筑設計和室內設計有整體和局部的關系。建筑設計考慮的是整棟建筑物的風格和使用功能,它既要考慮單個空間的使用功能,又要考慮通過水平交通(走道、廊子)、垂直交通(樓梯、電梯、坡道)、交通樞紐(大堂、門廳、過廳)將單個空間有機組合形成整體以后的功能,同時兼顧公共空間和單個空間的消防、安全疏散等的問題是對建筑物作整體的、大局的、宏觀的考慮。室內設計要考慮的范圍僅是一個獨立的使用空間內的藝術性、空間劃分的合理性,在建筑設計的基礎上給予適當調整以達到設計目的。對于住宅來說每一個單元分屬不同的業主,局部和整體不需要也不可能統一,但對于一棟使用功能明確的大樓來說,局部與整體風格的統一就很重要。例如一棟醫務大樓,外觀要簡潔、規整,給人嚴謹的感覺,內部裝修也應如此,如果室內設計風格過于華麗,色彩怪異,會使患者產生不安、不信任的感覺,同樣教學樓的建筑外觀設計和室內設計也要簡潔、大方,色彩溫和,過于夸張的色彩和繁復的設計會分散教師和學生的注意力,影響教學效果。
第二,建筑設計和室內設計的對象的使用年限不同。建筑設計的結果---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一般為幾十年甚至上百年,而室內設計的結果--室內裝飾一般僅需維持幾年,具有經常變更的可能性,如將商店改成娛樂場所、餐飲場所;教室改成辦公室等,所以室內設計要以建筑設計為本,不要隨意破壞建筑的承重結構,盲目移動結構構件,隨意更改設備管線、給排水管線,以防由此影響建筑的使用壽命。
第三,建筑設計是室內設計的環境依據,建筑設計制約了室內設計,室內設計又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建筑空間。室內設計是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內進行的,建筑的分割對室內設計有著直接的限制,如果建筑分割是合理的,那么室內設計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會使室內設計有力不從心的感覺。它必然受到建筑設計的制約。比如一套住宅的面積大小不會改變,內部承重結構是不可隨意變動,廚房、衛生間的位置也不可任意移動。這些對室內設計都是制約因素,但室內設計可在合理的范圍內調整室內的門的開啟方向和位置,增加或減少非承重構件,對室內空間進行重新調整、組合,改善建筑設計的不足之處,從而達到較好的使用功能。彌補由于建筑設計的不足所帶來的缺陷。
第四,室內設計是建筑設計的繼續和深化,是對空間和環境的再創造。建筑設計是整體性的,它的著眼點是整個建筑空間,對室內小環境的處理可能不夠個性化,不夠細膩、完善,因此需要室內設計時對其進行深化,在單個獨立空間的裝修上運用獨到的美學概念,使室內空間在美學和功能上協調統一,創造一個美好舒適的使用空間。設計得再美好的建筑外觀只能給我們一個美好視覺欣賞,沒有實用性。只有室內空間才是屬于業主的空間,設計得完美的室內空間,除了帶給業主視覺上的賞心悅目,還在使用上給業主帶來方便、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