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房屋析產一般來說在離婚的時候或者繼承房產,又或者分家這些民事關系上需要辦理房屋析產。比如夫妻雙方有兩套房子并且都有夫妻的名字,但是后期離婚了,需要通過離婚協議析產,這樣就能夠一人分得一套房子。
2、有一套大的房子屬于父母的,后來拆遷之后分得了幾套房子,子女就可以通過析產協議分得一套房子。
3、如果一個單位擁有地產,后期因為各種原因進入了拍賣的程序,但是因為有多個受益人,就需要辦理析產的手續,將房子按套分給幾個受益人。
分家析產時應注意些什么?
1、把家庭成員對家庭共有財產的分割與家庭成員之間的財產贈與相區別
家庭成員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實而形成的家庭財產為家庭共有財產,在分割家庭共有財產時,一般應按共有人權利義務相一致和有利于生產、生活、有利于社會安定等原則,公平合理地處理。對于因父母將自己的財產處分給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員而發生的糾紛,應該按贈與糾紛處理,以充分尊重贈與人的意愿為原則。如果調解處理時將上述兩種情況混淆,就難以區分各當事人的要求是否合理,更難以在當事人之間找準平衡點。
2、把家庭共有財產與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期間的個人財產相區別
對財產所有權是家庭成員共有還是個人所有,必須根據財產是為家庭成員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實所取得,還是家庭成員中的某個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實所取得來認定。如果是家庭成員中的某個人依法取得的財產,即使在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期間取得,也不存在共有關系。對于個人財產的處理,以歸個人所有為原則,即便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也不改變財產的性質。
3、把父母用子女給付的贍養費出資購置的財產與父母與子女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相區別
子女給付父母贍養費是法定義務,該贍養費屬于父母個人財產,父母將贍養費積累起來購置的財產,所有權屬于父母,與給付贍養費的子女之間不形成共有財產關系。對于這類財產的處理,以歸父母所有為原則,給付贍養費的子女可以在父母去世后遺產分割時,根據相關規定,在遺產的份額上適當考慮多分。父母與子女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為父母與子女的共同財產,這類財產的處理原則是:財產份額有約定的,按約定分割;沒有約定的,原則上共有人均分,但對共有財產貢獻較多的可適當多分,同時給予老年人適當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