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通住宅的認定標準是: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幾個條件,第一個是住宅小區建筑面積的容積率大于等于1.0,第二個是單套建筑面積小于等于140平米,第三個就是房屋單價或總價至少一個要滿足以下的標準,也就是五環以內房屋單價必須在39600元一平米以下,或者是房屋總價在468萬以下,在五環到六環之內的房屋單價要在31680元一平米以下,房屋總價應該在374.4萬元一下,六環以外的房屋單價面積應該是在23760元一平米以下,而房屋總價需要在280.8萬元以下,只有同時滿足上面三個條件才可以認定為普通住宅,綜上所述,也就是容積率要大,面積要小,單價或總價要低才能認定為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認定標準是什么?
1、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下(不含1.0); (除高檔別墅外,平常的居民樓一般都在1.0,這條基本可以不用考慮)
2、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含140平方米);(你買了套房子138平就是普通住宅,你要再買套141平的,這套就是非普通住宅)
3、實際成交價格高于該區市場指導價1.2倍以上(不含1.2倍);(有的地區有成交價規定,比如有地區規定本區域市場指導價為10000一平,而你買的房子合同單價是13000一平,這就是非普通住宅了。)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區別以上三點只要符合一個,即為非普通住宅。 反之則為普通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