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準備好個人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收入證明(比如工資單、銀行流水)等資料到選擇的銀行營業網點柜臺找工作人員提出抵押貸款申請,并領取申請表進行填寫,將填好的表格連同資料一并提交給銀行。
第二步:銀行會根據客戶提供的資料展開審核,并會安排評估機構上門評估抵押房產價值。
第三步:審核通過、出具評估報告書,核定貸款金額,然后會立馬通知客戶。
第四步:客戶在約定時間內到網點簽訂貸款合同,以及辦理辦理公證抵押。
第五步:銀行發放貸款資金。
而客戶在收到款項后就可以將其用于約定的消費用途,然后只要按合同規定的還款計劃按時逐期償還欠款即可,待還完貸款,再去辦理解押就行。
房產抵押流程是怎樣?
1、房產抵押登記流程是指房地產抵押關系設定后,當事人按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向市或區、縣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房地產其他權利的登記過程。房地產抵押登記分成三種情況,一是雙方簽訂抵押合同后的權利設定登記;二是權利內容變更時的變更登記;三是權利消除時的注銷登記。
2、抵押當事人應自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管理部門;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時,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復印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當事人的資格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共有的房屋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4)以期權房屋作抵押的,須提交有效的預售(購)房屋合同;
5)有效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6)上級機關批準其以房地產作抵押的證明。
3、登記機關審查后,對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記,在權屬證書上辦理登記,核發載明抵押權的《他項權證》。《他項權證》由抵押權人領取及持有,經注記的權屬證書發還抵押人保管。登記機關將有關材料復印存檔,登記資料允許查閱、抄錄或者復印。
房屋抵押登記需要多久?
1、根據房產監理處對外工作時限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應當自收齊件之日起7日內辦結。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1條的規定,房地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房產抵押辦理所需資料有哪些?
現房抵押:房地產抵押合同(夫妻雙方到場簽字);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驗原件);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銀行借款合同;夫妻關系證明及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獨身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
期房抵押:購房預售合同;與銀行簽訂購房借款合同;購房預交款收據復印件(驗原件);夫妻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獨身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