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級開發,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權委托的企業,對一定區域范圍內的城市國有土地、鄉村集體土地進行統一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并進行適當的市政配套設施建設,使該區域范圍內的土地達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設條件(熟地),再對熟地進行有償出讓或轉讓的過程。
土地二級開發即土地使用者將達到規定可以轉讓的土地通過流通領域進行交易的過程。包括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租賃、抵押等。以房地產為例,房地產二級市場,是土地使用者經過開發建設,將新建成的房地產進行出售和出租的市場。即一般指商品房首次進入流通領域進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場。
一級開發和二級開發的區別
1、資質要求條件不同
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級資質和二級資質,在一些方面要求是一樣的。包括: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不同之處主要在于經營年限、人員配置、企業業績等方面。
2、承擔項目范圍不同
按照《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一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房地產項目的建設規模不受限制,可以在范圍承攬房地產開發項目。二級資質及二級資質以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承擔建筑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下的開發建設項目,承擔業務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各資質等級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不得越級承擔任務。也就是說,只有被評定為一級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才能不受建設規模和承攬區域的限制。
土地一級開發流程
1、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區縣和鄉鎮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意后向市國土局提出土地一級開發申請。
2、市國土局受理申請并進行土地開發項目預審。
3、通過土地預審的項目,根據項目的性質,委托市、區縣土地儲備機構負責組織編制土地儲備開發實施方案,開發實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儲備開發地塊的范圍、土地面積、控規條件、地上物狀況、儲備開發成本、土地收益、開發計劃、實施方式等。
4、通過聯審會的項目確定土地開發主體
5、如果開發項目涉及新增集體土地辦理農用地征收、農轉用手續或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儲備開發實施單位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并獲得市人民政府的批準。
6、組織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