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獲得五證的房子:購房者在選房子的時候,一定要先看一下開發商的五證是否齊全,如果開發商的五證不齊全,這樣的房子就不用再看了。五證是指《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有條件的情況下,購房者應該盡量查看五證的原件。
2、質量不合格的房子:開發商在交付房屋質量必須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如果房屋存在質量不合格的情況,開發商就沒法通過政府有關部門的驗收,也就不具備交房條件,即使是開發商違規將房子交付給了購房者,這樣的房子也是無法辦理房產證的。
3、小產權房: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農村集體土地是沒有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所以也就沒有國家頒發的正規房地產權證,只有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的證書,嚴格來說小產權房也是沒有房產證的。
4、被開發商抵押的房子:有些開發商實力不是那么強,在修建房屋的過程中一旦遇到資金周轉不開的情況,在開發樓盤之時已經將土地抵押給銀行。而購房者一旦購買了被開發商抵押的房子,房子的命運就要被開發商牽制,如果開發商無力償還銀行債務,在抵押沒有解除的情況下,被抵押給銀行的房子就不能辦理房產證。
房產證辦不下來怎么辦?
1、協商解決: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不能夠辦理產權證的,又兩種方式來協商解決,一種是在一定期限內,購房者不退房,而開發商應該按日支付違約金;還有一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大家在協商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帶上購房合同,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并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如果說協商未果的話,大家可以委托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主要是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開發商積極主動承擔責任,積極解決辦不了房產證的問題,發律師函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大多數的朋友在處理問題的時候一般都會采取由輕及重的方式,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那么購房者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