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作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重要政策工具,在過去幾十年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然而,“二類經濟適用房”這一術語在公眾中常引發(fā)疑問,其定義、購買條件及交易政策是否與普通經濟適用房一致?
一、二類經濟適用房的定義
1. 經濟適用房的總體概念
經濟適用房(簡稱經適房)是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2007年11月發(fā)布,建住房[2007]258號)由政府出資扶持,以保本微利為原則,向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難戶出售的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其特點包括:
• 經濟性:價格低于市場商品房,適合中低收入群體。
• 適用性:設計注重使用功能,面積適中,滿足基本居住需求。
• 政策性:購買者需符合特定條件,交易受限制。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經適房供應對象主要為城市低收入家庭,與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相銜接。
2. 二類經濟適用房的含義
“二類經濟適用房”并非《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中明確定義的術語,而是地方政策中對特定類型經適房的細分稱呼,尤其在北京市等地區(qū)使用較多。根據北京市相關政策(如《北京市經濟適用房申請和配租指南》2017年版),二類經濟適用房通常指:
• 特定安置房:為城市拆遷戶或特定群體(如危房改造居民)提供的保障性住房,面積和價格根據家庭人口及政策確定。
• 區(qū)別于普通經適房:與一類經適房(面向普通中低收入家庭)相比,二類經適房可能針對特定人群(如拆遷戶、教師、醫(yī)務人員等),優(yōu)先級或分配方式不同。
• 面積與標準:二類經適房面積通常在60-90平方米,優(yōu)先滿足剛需家庭,設計標準略低于商品房但高于廉租房。
例如,北京城八區(qū)將經適房分為一類(普通中低收入家庭)和二類(拆遷安置或其他特殊群體),兩者的申請條件和分配流程略有差異。
3. 政策背景
經濟適用房政策起源于1985年國家科委藍皮書,1994年國務院提出“安居工程”,1998年明確以經適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2007年《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進一步規(guī)范了經適房的開發(fā)、交易和監(jiān)督。二類經適房作為地方政策的補充,主要解決特定群體的住房問題,如城市拆遷導致的無房戶或特殊職業(yè)人群。近年來,隨著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推廣,部分地區(qū)(如北京、上海)逐步減少經適房供應,轉向公租房和共有產權房。
二、二類經濟適用房是否能買?
1. 購買可能性
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二類經濟適用房可以購買,但需滿足嚴格的資格條件,且交易受限:
• 限購對象:二類經適房通常優(yōu)先分配給拆遷戶、特定職業(yè)群體或低收入家庭,非符合條件者無法購買。
• 交易限制:經適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住滿5年后可按市場價出售,但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未滿5年不得轉讓或出租。
• 地方差異:部分地區(qū)(如北京)對二類經適房的交易有額外限制,如需優(yōu)先回購給政府或指定機構。
2. 購買資格
二類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資格因地區(qū)而異,以北京為例(參考2017年《北京市經濟適用房申請和配租指南》),需滿足以下條件:
• 戶籍要求:申請人須具有北京市城鎮(zhèn)戶籍滿3年,且年滿18周歲。單身申請人需年滿30周歲。
• 收入與資產限制:家庭人均年收入和總資產需低于北京市規(guī)定的標準(如2024年城八區(qū)人均年收入低于6.5萬元,家庭資產低于120萬元)。
• 住房狀況: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5平方米,或無自有住房(如拆遷戶)。
• 優(yōu)先群體:拆遷戶、教師、醫(yī)務人員等特定群體優(yōu)先,視地方政策而定。
• 其他地區(qū):如上海、廣州,二類經適房的申請條件類似,但收入和面積標準不同。例如,上海2024年規(guī)定家庭年收入低于7萬元可申請經適房。
3. 限制與風險
• 有限產權:購房人僅擁有房屋使用權,土地屬國有,交易需補交地價款。
• 政策變動:部分城市(如上海)逐步退出經適房供應,購買機會減少。
• 審核嚴格:申請需提交戶籍、收入、資產等證明,弄虛作假可能被取消資格或追責。
三、申請與購買流程
1. 資格申請:
• 提交材料: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資產證明、拆遷協議(如適用)。
• 向當地住建部門或街道辦事處提交申請,接受資格審查。
2. 配售搖號:
• 符合條件的家庭進入搖號或優(yōu)先分配(如拆遷戶)。
• 北京等地通過公開搖號確定購房順序。
3. 簽訂合同:
• 簽訂《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明確房屋面積、價格及有限產權條款。
• 支付房價(通常為市場價的50%-70%)。
4. 產權登記:
• 辦理有限產權證,注明5年交易限制。
• 繳納契稅(1%-3%)及登記費。
5. 入住與后續(xù)管理:
• 入住后需自住,禁止出租或改變用途。
• 住滿5年后可申請轉為完全產權,補交地價款。
四、注意事項
1. 政策確認:不同城市對二類經適房的定義和條件不同,需向當地住建部門咨詢(如北京市建委官網)。
2. 材料真實性:提供虛假證明可能導致資格取消或法律責任。
3. 交易限制:購買后5年內不得轉讓,需評估長期居住需求。
4. 價格與成本:
• 二類經適房價格約1.5-3萬元/平方米(視地區(qū)而定)。
• 10平方米住房預算約15-30萬元,含契稅和裝修費用。
5. 市場風險:經適房轉售需補交地價款,獲利空間有限,投資價值低于商品房。
五、常見問題解答
Q1:二類經適房與一類經適房有何區(qū)別?
• 二類經適房多針對拆遷戶或特定群體,優(yōu)先級更高,面積和價格可能不同。
Q2:購買二類經適房后能出租嗎?
• 5年內禁止出租,5年后需補交地價款并轉為完全產權后可出租。
Q3:外地戶籍能申請二類經適房嗎?
• 通常需本地戶籍滿3年,部分地區(qū)(如上海)允許連續(xù)繳納社保1年申請經適房。
隨著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房的推廣,二類經適房供應可能減少,但其作為解決特定群體住房困難的工具仍具重要意義。通過規(guī)范申請和科學規(guī)劃,符合條件的家庭可借助二類經適房實現安居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