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積金一年后,只要正常繳納滿6個月,就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進行貸款。其中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2、繳存狀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5、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夠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費用30%的前期費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9、能夠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有效擔保;
10、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
2、用于其它住房消費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提取前12個月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的30%。
3、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4、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住房的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上月實際還貸額。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
基本公積金和補充公積金的區別:
1、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強制的,而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自愿的
2、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范圍在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的基礎上增加了限制,規定只有足額繳納稅款的企業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及其所屬職工可以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
3、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單位、個人各7%,其繳存額有上下限的限制,而補充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分別在不大于各9%不小于各1%的范圍內,由單位自行確定,其繳存額沒有上下限限制。
4、職工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計算可貸款額度只要看公積金賬戶余額(10倍、20倍等等),而不看補充賬戶余額。在用公積金還款或住房消費提取時,補充賬戶和公積金賬戶都是可以支持的,沒有區別。
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樣歸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這意味著你的繳存、貸款、領取信息都是與住房公積金同步的,只是賬戶單列。如果員工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按新公司的制度繼續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如果新公司沒有,可以申請支取,也可以暫時封存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