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沒有統一的規定,一般由地方政府出臺政策,比如某些縣市規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在一年(含)內的,業主可按70%的比例支付物業服務費,空置超過一年的,業主應全額支付物業服務費。值得注意的是,《物業管理條例》并沒有明確物業出售后,業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業管理服務費應該怎么收。具體比例由當地價格、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制定。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有定價權限的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等因素,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并定期公布。具體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空置房物業費如何收取?
1、房屋已交付但未出售的空置房,其物業費由開發商支付;
2、已具備交付條件,但因業主個人原因未辦理入住或已辦理入住手續但未使用該房屋,這種的空置房物業費應由業主支付。
空置房如何管理?
1、對每一間空置房進行巡查,發現異常情況時要及時記錄并且報告與排查,對房屋的整體情況進行登記,要留有有效管理的記錄憑證。
2、要定期進行開窗通風,讓室內的空氣流動,保持房間內的干燥,開啟后要記得及時將門窗關好,多檢查房內的各項設施的完好與否。
3、要做好空置房的清潔工作,要定期的對室內進行清掃,在客戶看完房子之后及時進行清理,保持干凈整潔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