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應該明確標明小產權房的產權性質。例如,表明小產權房的使用期限、用途范圍、轉讓方式等等。
2、合同應該注明小產權房屬于法定范圍內的小產權房。同時,購房者應該對房產的關鍵信息進行核實,例如土地性質、土地出讓合同等,確保房產屬于法定范圍內。此外,合同還應該注明房產所處的地段和周邊環境情況。
3、購房者應該注意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等瑕疵。購房者應通過了解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的記錄來確保安全。與此同時,合同中應該注明此類信息,合同中應該明確記錄保障購房者的安全。
4、購房者應該注意房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等要求。合同必須注明房屋是否符合當地的規劃和設計要求,例如建筑面積、外觀設計、頂樓是否有明火等等。如果房屋不符合規劃和設計要求,可能會導致無法取得使用權,或是無法取得未來的房屋產權。
什么是小產權房?
從定義上看,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小產權房與平常所講的大產權房的爭議不在房屋權,而是土地使用權。
買小產權房的利弊
利:
1、價格相對較低:小產權房的用地手續不完全合法,因此其土地價格相對要低得多,房價也相對較低。
2、購買門檻低:小產權房的購買門檻比較低,不需要太高的購房資金和信用記錄。
3、位置優越:很多小產權房位于市中心或城市周邊的黃金地段,位置優越。
弊:
1、無產權證:小產權房沒有產權證,不能享受房屋產權的保護。
2、法律風險大:小產權房的房屋建設手續不完全合法,存在法律風險,可能會被政府要求拆除。
3、購買后無法上市:小產權房不能在市場上公開出售,這意味著很難將其轉售或租出。
4、無法貸款:小產權房沒有產權證明,不能作為貸款抵押物,也無法使用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