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4月28日前落戶的本市居民,無社保、個稅年限要求;2020年4月28日后落戶的本市居民或未在本市落戶的引進人才,需在本市至少連續繳納24個月的社保或個稅;未在本市落戶的非引進人才,需在本市至少累計繳納60個月的社保或個稅。
在滿足以上條件前提下,申請人同時需符合: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資合作建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未落戶本市的申請人居民家庭需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購房記錄;已落戶本市的申請人居民家庭及引進人才居民家庭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購房記錄,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33平方米;申請人離異后申購安居房,且婚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超過33平方米的,需離異滿3年;以及省市其他有關條件。
人才房和安居房有什么區別?
1、租金不同。人才房由人才專項用房實行政府定價,由市物價部門根據項目開發成本核定銷售價格,原則上不超過同類地段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的50%。安居房為直接以成本價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
2、居住人群不同。人才房對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各行各業的人才出售,人才房申請條件按照當地規定。安居房向中低收入家庭無房、危房戶和住房困難戶出售。
安居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區別是什么?
1、性質不同
安居房指實施國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設的住房。是黨和國家安排貸款和地方自知自籌資金建設的面向廣大中低收家庭,特別是對4平方米以下特困戶提供的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補貼的非盈利性住房。是直接以成本價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而建設的住房。
經濟適用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2、申請條件不同
購買安居型商品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申請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為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規定條件,可以個人名義申請購買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經濟適用房的申請,由于各地的政策不盡相同,以當地申請政策為準。
3、出售時所交的費用不同
安居房和經適房,均規定不滿五年不允許上市交易,滿五年后需補交土地出讓金后才能出售。這個土地出讓金怎么交,交多少,各地也有各地的政策,請以當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