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產權的房子期限是七十年,你自己住一輩子,子女再住一輩子,也就是兩代人受益。因為現在房屋的使用權是在70年左右,對于業主來講,一套70年產權的房子,幾乎是可以住一輩子的,那么如果買下30年的產權房,一旦產權到期,面臨的諸多問題隨之出現,很多糾紛無法得到解決,關鍵是業主好要重新購置產權房。
大產權房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大產權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大產權70年是指土地使用權只要70年。任何地方,土地都是國有的。商品房只是開發商買下土地的70年使用權。到了70年后,土地使用權就歸國有,但個人的住房還是自己的。產權年限分為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權。
大產權房與小產權房的區別是什么?
大產權即完全產權,包括房產使用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大產權的房屋在進入二級市場時,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和收成。小產權即不完全產權,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權,它與大產權的本質區別在于土地使用權。通俗的解釋,買的房再轉讓時不用再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再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
目前關于大產權與小產權的說法并不一樣,大致有三種解釋:
第一,是把開發商取得的房屋權稱為“大產權”,把買房人取得的房屋權稱之為“小產權”,或者說“大產權”是指整棟樓的產權,而“小產權”是指大產權分割后過戶到業主手中的產權,在實際的權利行使上,兩者是沒有質的區別。
第二,是把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購房人要注意的是鄉鎮政府發證書的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
第三,買房后如想再轉讓時,不用再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在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對這個區別購房人可從合同條“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確認。房地產商提供的土地證明如果是通過“劃撥”得來,就是這里說的“小產權”;如果是通過“出讓”或“轉讓”得來,就是這里所說的“大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