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個人所得稅是指房產交易過程中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個人所得稅,簡稱“個稅”。一般存在于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由賣方個人繳納的利得稅,新房賣方是開發商不存在銷售環節的個人所得稅。
房屋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是:(計稅價格-原值-契稅-相關稅費-合理費用)×20%,即為交易總額減去房產登記價格之間的差額再乘以20%。
哪些情況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1、滿五少有免征個稅
“滿五少有”是指所購房源必須符合兩個條件,“滿五”是指房屋產權人擁有房屋的時間等于或超過5年;“少有”則意味房主以家庭為單位所有家庭成員名下在該省份內,登記在房產局系統里的有且只有這一套房子。
具體的判定標準:
(1)商品房、經適房兩種房產以契稅發票填發的日期或者房產證登記的日期為準;
(2)已購的公房只需滿足三個條件中的一個即可:據房產證填發日期滿五年;據原始購房合同簽署日期滿五年;據第1筆購房房款的收據日期滿五年。
2、繼承房產免征個稅
對于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繼承所得房產是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但是如果繼承房產后出售,則需要按照房產證的時間界定是否“滿五少有”來決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3、直系親屬贈予房產免征個稅
將房產無償贈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4、離婚析產所得房產免征個稅
對離婚房產分割,如果一方放棄房屋歸另一方所有,屬于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不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