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在上海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或在上海市無住房但有住房貸款記錄(包括商業(yè)性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二套房認定標準
1、理論上,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再買一套就是二套房了。這在買房繳納契稅時,非常明確,但在申請貸款時“二套房”的認定標準,或許就不是這樣了。
2、實際上,由于不動產(chǎn)登記尚未實現(xiàn)全國聯(lián)網(wǎng),加上不同時期、不同地區(qū)的房地產(chǎn)調控政策存在一定的差異,所以二套房貸款的認定標準也是因時、因地而異的。
但目前大多數(shù)城市都執(zhí)行的“認貸不認房”政策。即只要名下首套房貸款已結清,再次申請貸款買房,則按首套房貸款政策執(zhí)行:首付最低3成,貸款利率最高可享受8折優(yōu)惠。而如果首套房貸款尚未結清,再買房則按二套房貸款政策執(zhí)行:首付最低4成,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
(注:首套房或二套房的認定均以家庭為單位。)
至于少數(shù)城市執(zhí)行的認房不認貸(上海)、認房又認貸(深圳)政策,這里就不詳加說明了,具體請參看《認房認貸、認房不認貸、認貸不認房的區(qū)別》。
上海買房條件
1、滬籍人士
滬籍已婚:名下無住房,限購兩套;已有一套住房(含駐滬部隊現(xiàn)役軍官/現(xiàn)役武警),限購一套;已有兩套住房,無本市購房資格。
滬籍單身:成年單身,限購一套;成年單身已擁有一套住房,無本市購房資格。
滬籍未成年:所在的家庭不限購,可以上產(chǎn)證。
這里的滬籍指的是家庭成員中至少有一名具有上海市戶籍的,視為滬籍家庭,非本市戶籍因為就學而遷入學校集體戶口的,不能作為本市戶籍購房。
但是,對于已婚且名下無房的在滬在讀博士,若能提供博士在讀證明,在滬可以購入一套住房,如果在限購政策前(2011年1月31日)前滬籍購房各自和父母共有兩套之內(包括兩套)住房,提供關系證明,可不計入限購房屋套數(shù)。
2、非滬籍人士
非滬籍人士購房情形比較多,大致是以下幾種:
非滬籍家庭:上海市范圍內名下無住宅類房屋,網(wǎng)簽日期前63個月累計正常繳納滿60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限購一套;上海市范圍內名下有一套及以上住房,或者無法提供網(wǎng)簽日期前63個月累計正常繳納滿60個月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則無本市購房資格。
非滬籍單身及未成年:無購房資格。
外籍人士或者華僑:符合有效期內在滬工作滿一年的勞動合同或在滬就業(yè)證,限購一套住宅類房屋(僅限自住、自用)。
港澳臺地區(qū)居民:上海市范圍內家庭名下無住房,持有有效期內在滬工作滿一年的勞動合同或有效期內滿一年的在滬學籍證明,限購一套住宅類房屋(僅限自主、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