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暫定在市區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2、對在市區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違反限購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并由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3、外地人在蘇州買房子必須在蘇州自購房之日前兩年內交社保滿一年,或者在蘇州地區交稅滿一年都有資格在蘇州買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