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有相關規定內容,補的費用不會超過5位數,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米。公寓20年產權到期所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需繼續使用,需提出申請并繳納土地出讓金。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土地到期后根據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
關于補年限問題:物權法已生效,該法明確了公私財產的受保護權。我國規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業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綜合用地50年。現已明確,屆滿自動續期。需要屆滿期前一年申請續費。
無論是現在有房產的還是購房者,以后大家不用糾結房屋產權的問題了,以后產權到期只會存在兩種情況:
1.如果房產到期國家沒有其他規劃,業主只需要續交土地出讓金即可繼續使用;
2.如果房產到期國家有其他規劃,需要拆遷,那么商業補償將按照1:3補償,意味著拆遷者將得到房產價格的三倍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