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戶籍或在本市有居住證及由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團購申請;
2、申請人家庭在本市范圍內無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
3、申請人家庭年總收入不超過16萬元,且家庭總資產不超過32萬元;
4、申請人家庭成員未享受福利分房、集資建房等福利性住房政策及未配售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
5、申請人家庭成員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發生房產轉移行為;
6、申請人家庭成員未享受本市房屋拆遷安置過渡補償措施;
7、未婚單身家庭申請我區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須年滿35周歲,離異家庭須離異滿2年。
二類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的區別
1、房屋性質不同:二類經濟適用房是針對低收入者而建造的房屋,由國家安排建造,一般采用行政劃撥的方式,具有一定的保障性質;而商品房則是由開發商自行建造,面向所有群體出售,不具備保障性質。
2、配套政策不同:如果購買二類經濟適用房,可以享受到我國的很多政策;而商品房則沒有這么多優惠政策可以享受。
3、交易費用不同:二類經濟適用房交易時需按照房屋成交價格的3%繳納土地出讓金,但商品房正常出售即可,不需要交土地出讓金。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可以。但需分為兩種。
1、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房房屋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
2、經濟適用房除正常繳納1.5%的契稅、5‰的印花稅外,不需要載繳納成交價3%的土地出讓金。第二種的經濟適用房,由于偵測對定不允許按市場價或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
經濟適用房如何買賣?
1、對于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后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2、對于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于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3、首先,結合工作單位、居住習慣、生活方式等綜合因素,再決定購買哪個區域內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如上班單位離項目的遠近、周邊的親朋好友居住情況等都屬于綜合考慮因素。其次,到項目現場考察,了解項目本身的配套設施,并結合自身的需要進行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