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共有產權房是指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然后以較低的價格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由保障對象家庭與地方政府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以及保障房將來上市交易的條件,以及所得價款的分配份額,而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
產權所屬共有與非共有的區別
主要區別在于產權分配比例不同。共有指一家房地產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即共有人,在實踐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別按自己所擁有的份額的大小,對共有房地產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后者是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對全部共有的房地產享受同等的權利,并承擔相等的義務。非共有的房屋,一個人能處置,表明公民個人對房產擁有所有權利及義務。
為什么不建議買共有產權房?
1、業主權益受限:由于政府持有部分產權,購房人的權益會受到限制,例如出售房屋、出租房屋等都需要經過政府的審批和同意。
2、難以賣出轉售:由于政府持有部分產權,出售房屋會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不能隨意定價、不能隨意轉讓等,也會讓市場流動性變差。
3、產權變更困難:由于政府持有部分產權,產權變更將需要政府的同意,這個過程可能要耗費很長時間,增加了購房人的不確定性和風險。
購房時應該規避哪些風險?
1、驗明“五證兩書”
五證是開發商合法銷售商品房的重要憑證,只有五證齊全才能放心交易,所以購房者在買房前一定要審查五證。那么,什么是開發商的五證呢?
五證包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一般購房者無須記住“五證”的名稱和發證機關,購房時只需看一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這“兩證”就行了。因為如果開發商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是拿不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是拿不到《預售許可證》的。
此外,交房時還要注意開發商是否提供“兩書”,即《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
2、實地核實樓盤,謹防虛假宣傳
購房者千萬不要輕信開發商的廣告宣傳,最好到樓盤實地看看,除了價格、面積、戶型、周邊環境和小區配套設施及售后服務外,對房屋供水、供電、供氣、排污、綠化、保安、保潔等都要詳細咨詢,并以書面形式確認開發商的承諾。
3、慎交購房定金,提防“霸王條款”
購房者在未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之前,開發商通常會要求購房者交一些購房定金,在這里大家要知道,購房定金不是必須要交的,所以要慎交購房定金。另外,在交定金、簽訂認購書時,要注意認購協議里的內容,特別要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類的條款。還要注意在簽認購協議、交付定金前,要問清該房產有無抵押、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
凡是您認為合同條款含義模糊、有失公平,或者認為條款不完善的,都應該堅持要求開發商對有關內容細化、改進,防止開發商簽訂“霸王合同”。
4、預防“面積縮水”,面積以實測為準
根據我國現行的房地產權屬登記制度,房屋面積以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為準。房產實際面積和合同面積誤差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面積誤差超出3%的,購房者有權退房,并約定退款及付息。